新矿探公字〔2024〕2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受理新疆博丁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双龙铜矿以东金矿预查探矿权转让申请。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转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哈密市双龙铜矿以东金矿预查
勘查许可证号:T6500002020074040055943
勘查矿种:金矿
发证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有效期限: 2020年7月24日—2025年7月24日
勘查区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勘查范围:面积2.2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94.2054000 |
42.0201000 |
2 |
94.2054000 |
42.0146000 |
3 |
94.1900000 |
42.0146000 |
4 |
94.1900000 |
42.0226000 |
5 |
94.1958000 |
42.0226000 |
6 |
94.1958000 |
42.0201000 |
7 |
0 |
0 |
勘查成果情况:略
二、转让人基本情况
转让人名称:哈密八钢国贸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付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200673413029E
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前进东路264号
三、受让人基本情况
受让人名称:新疆博丁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斌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502MACAR8JH77
住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中山北路供销大厦二期三单元1702号房屋
四、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价格:33万元
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五、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9日
如对本探矿权转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反映。
联系方式:0991-8815084,传真:0991-2695002
六、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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