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年第十七次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91个探矿权、3个采矿权经公示无异议,可予发证,请各矿业权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乌鲁木齐市益民大厦3楼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13、16号窗口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领取相关手续。
注:探矿权变更延续的,须携带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授权办理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窗口签订探矿权出让(延续)合同。
受理部门:乌鲁木齐市益民大厦3楼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13、16号窗口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格尔街299号
联系电话:0991-8871751
附件: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年第十七次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矿业权申请发证表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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