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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厅,各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各行政公署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室: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印发国办公开办函〔2020〕2号,转来《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该规范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理解准确、操作性强,特别是其中26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格式文书,对于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减少不必要行政争议,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现转发你单位,供工作中参考。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