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 构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信用住建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 > 业务处室 > 住房保障处(住房改革与发展处)
负责人
处室职能
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自治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申请、安排有关事项;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自治区住房政策,研究分析全区住房建设的重大问题。指导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负责编制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承担自治区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住房保障处(住房与改革发展处)处长:李新 电话:0991-2838564
无障碍
登录
注册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