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重要论述精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近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会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快速通行协同保障工作通知》,确保各类灾害事故发生后,应急救援力量能够快速通过收费站,迅速到达灾害事故地域参与救援工作。
《通知》指出,根据灾害事故救援需要,凡经过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授权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组织或同意担负抢险救灾任务的矿山、危险化学品、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通信、电力、油气管道、央企工程抢险等专业救援力量,以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其他经审核同意允许参加抢险救援的人员在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期间,可获得进入交通管制区域许可、优先放行、收费公路免费快速通行等服务保障。
担负救援任务车辆在进入管制区域时,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按要求为任务车辆提供优先快速通行等服务保障工作,为抢险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提供便利,全力保障应急救援力量最快时间到达、迅速有效处置,切实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