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1995年)
1987年
3月27日,国务院发布《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为企业直接融资开辟了新渠道。
3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放宽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权限和简化审批手续的通知》,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宽审批权限,简化审批手续。
12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举行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
1988年
4月13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7月1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投资管理体制近期改革方案的通知》,在扩大企业投资决策权、建立基本建设基金制、成立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充分发挥市场和竞争机制作用等方面提出改革意见,是改革开放之后第一个全面系统的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7月25日,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开始建立建设监理制度。
8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复函国家计委,国务院同意成立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国家交通公司、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国家机电轻纺投资公司、国家农业投资公司、国家林业投资公司。
9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压缩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的通知》,决定开展一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清理工作,成立国务院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计委。
1989年
3月20日,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坚决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提出,从1989年起,用两年或者更长一些的时间,努力实现治理整顿所要达到的目标,即消除经济过热、遏制通货膨胀,压缩投资规模,逐步缓解供求矛盾。
5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收入在中央和地方的分成比例,并规定留归地方财政的60%主要用于城市建设和土地开发,开启了城市建设的土地融资模式。
10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彻底清查楼堂馆所的通知》。
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90年
4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发开放上海浦东的重大决策。5月19日,国务院发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了划拨和出让两种土地提供方式。
8月20日,中国大陆兴建最早的高速公路-沈大高速公路(沈阳至大连)全线建成并开放通车。
11月26日,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大陆开业的第一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
1991年
4月16日,国务院发布《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8月23日,建设部、国家计委印发《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12月4日,国家计委印发《关于报批项目设计任务书统称为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将国内投资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和利用外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统一称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取消设计任务书的名称。
1992年
1月18日至2月21日,邓小平先后赴武昌、深圳、珠海、上海视察,沿途发表了重要谈话。南方谈话是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到新阶段的又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宣言书。
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议案》,赞成1767票,占全部票数的67.1%。兴建三峡工程决议的通过,充分体现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7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大力促进以企业为投资主体的改革,规定企业享有投资决策权和留用资金支配权。
10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11月9日,国家计委发布《关于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责任制的暂行规定》。
1993年
11月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指出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12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决定改革地方财政包干体制,进行分税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适当增加中央财力,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
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实现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组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信贷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国家各专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尽快转变为国有商业银行。
1994年
3月22日,八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月25日,国务院印发《90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完整的产业政策文件。
3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组建国家开发银行的通知》,决定组建国家开发银行,将6个国家专业投资公司并人国家开发银行。
8月18日,国务院发布《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2月16日,建设部、国家体改委发布《全面深化建筑市场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大力推行招标投标,强化市场竞争机制。
1995年
1月16日,外经贸部发布《关于以BOT方式吸引外商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6月20日,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7月12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将部分企业“拨改贷”资金本息余额转为国家资本金意见的通知》,启动“贷改投”工作。
8月21日,国家计委、电力工业部和交通部发布《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开展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试点。此后,国家计委选择广西来宾B电厂、成都第六水厂、长沙电厂和广东淀白高速公路等项目开展采用BOT方式吸引外商投资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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