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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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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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29 11:0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现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2015年,我委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四个需求”(自治区党委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各地各部门、各族人民群众的需求)、“六大任务”(经济运行情况研判分析、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牵头主导及市场物价调控预警、对口援疆协调服务、节能减排统筹推动),牢固树立“五个服务”理念(服务大局、发展、社会、基层、人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努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和完善公开内容形式,促进了机关各项工作依法履职、办事规范、权力高效透明运行,全委行政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传达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上来。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援疆办主任张春林负总责,明确了办公室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部门,驻委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法规处负责对公开工作进行内部监督,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对本处室的公开工作负责的工作机制。办公室专门确定了1名秘书,各单位明确1名信息员,具体负责公开工作。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我委先后出台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规章制度,对公开的范围、形式、方法、程序及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机制等各个环节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同时,我委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考核,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机关各项制度得到了更好地落实,有效地规范了行政审批权、执法权,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促进了办事效率的提高。

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高度重视政策解读

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及时召开相关会议传达落实中央、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上来,积极应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最新成果指导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实践,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2015年发展改革主要工作任务》、《2015年我区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和《2015年下半年发展改革十项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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