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5/09
16:32
来源: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字体:大中小】
访问量: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乌鲁木齐市群众通过“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沙依巴克区兰乔圣菲小区业主私自侵占园路及公共绿地”问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收到群众留言后,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核查办理。
兰乔圣菲小区位于沙依巴克区环卫路街道华南巷社区辖区,该小区由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2024年4月9日,该物业公司在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时发现小区B区联排别墅27栋某室业主私自拆改后院旁公共区域园路及绿地,将路面的宽度从1.5米改至0.6米,并在周边绿地区域建立护栏,仅在出入口开设小门。4月9日、15日,属地街道社区会同执法部门先后2次对涉事业主进行释法宣传,并要求其恢复该区域原貌未果。4月16日,执法部门向涉事业主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恢复园路并拆除护栏。4月22日,涉事业主已将园路恢复原状并拆除护栏。下一步,乌鲁木齐市房管局、沙依巴克区将督促该小区物业公司加大对小区的巡检频次,避免侵占、损坏公共区域内道路、场地、绿地等行为,切实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辖区街道社区向居民做好普法宣传。
作者:
【打印本文】【关闭】
点赞
收藏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ICP备案号:新ICP备05001680号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34 公安机关备案号:65010202000778
政务服务热线: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