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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度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11日至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xjda.gov.cn)“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13号医药大厦;邮编:830002;电话:09912627218)。

一、概述

2015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条例》和《办法》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信息公开工作部署,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制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工作进一步规范。制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试行)》《自治区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信息公开办法(暂行)》,对食品抽检信息、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等予以明确。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人员培训。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工作制度,承办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定期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举办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班,邀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授课,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各地(州、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140余人参加培训。

(三)拓展信息发布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权威信息。2015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全年访问量22.6万人次,平均日访问量620人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94条,其中,政策法规类17条、通知文件类199条、工作动态类172条、公示公告类192条、专题专栏类121条、资金管理类4条、公众互动类26条、人事信息类19条,其他类344条。加大政务微博和新闻通气会公开力度,在新浪网“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博发布信息130条,召开新闻通气会9次。

(四)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5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公开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政策法规、行政职权、行政执法、规划财务、工作动态、人事信息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工作部署,加强“公开曝光”,重点推进监督抽检、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公告18期,涉及合格产品2821批次、不合格产品234批次;药品质量公告4期,涉及不合格产品269批次;医疗器械质量公告1期,涉及不合格产品5批次;保健食品质量公告1期,涉及不合格产品2批次;化妆品质量公告1期,涉及不合格产品2批次。发布监督检查与飞行检查通报18期,公开通报企业89家。全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各级政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3011件,公开率达到100%,同比增加1346件,增长80.8%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5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6件,其中,以网络形式申请26件,占72.2%;以信函形式申请7件,占19.4%;当面递交申请3件,占8.3%

(二)回复情况。36件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依申请予以公开30件,占83.3%;因“非本机关政府信息”“信息不存在”等原因未予公开6件,占16.7%

四、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5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1件,被依法纠错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总体来看,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还不够了解。2016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职责,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的衔接,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二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梳理制定本局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的信息依法、主动、及时公开。定期公布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抓好对各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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