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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自治区令第15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门户网站(天山警网)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黄河路58号,邮编:830000,电话:0991-5587131转4,传真:0991-558608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公安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办法》,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做好行政审批公开工作。按照自治区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有关部署,公安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和《自治区本级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二)》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对所属9项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要素)全部在网上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5年,我厅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2014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内容(包括工作职责、财政核定预决算的总体情况、“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等)。三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公开各项便民利民政策措施和预警提示及公众防范类信息。2015年公安厅就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普通护照签发管理改革、构建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涉及公众的重大改革措施进行了公开。面对公众关心的各类社会安全问题,公安厅加大了预警提示类和公众防范措施的发布,内容涉及公民防范恐怖袭击、群众防拐、电信诈骗、经济犯罪、交通出行、禁毒等预警提示等信息,全年发布此类信息1256条,消防总队发布各类防火预警提示信息1089条,进一步将打击犯罪、预防犯罪与发动群众、便民利民结合起来。

(二)完善工作机制,开展业务培训情况。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运转机制,做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公安厅以公开载体建设为抓手,以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为落脚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年度报告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备案、工作信息报送这六项基础工作上。在此基础上针对今年的信息公开重点,进一步做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并以召集会议、个案协调、检查督促等多种方式落实信息公开各项审核工作。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通过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意识,明确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四是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015年公安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面向全疆公安机关、厅机关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培训2次,发放调查问卷100份,收集整理相关意见建议15条。

(三)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是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和普查工作,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通过普查整改,促使政府网站逐渐转变为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二是加强公安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发挥各类信息平台和渠道作用。公安厅统筹运用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多渠道发布信息,顺应传播规律,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提高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公安厅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手机等多种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3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天山警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9条;5个官方微博全年共发布信息55084条,4个官方微信平台共发布信息433期,共2232条,原创521条信息;在中央媒体和省内媒体发布各类信息1524篇(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公安厅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因内容表述不明,发送补正申请通知书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5年,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费用全部在财政拨付给自治区公安厅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关费用支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公安厅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复议申请,未发生针对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范围及回应内容还有待于细化、推向深入。二是公开载体建设还需要加强、完善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工作制度机制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

改进措施: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公开渠道和信息资源的整合,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提高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互动交流、服务群众的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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