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自治区政府领导及政府办公厅机关)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情况、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资料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odilli.com)“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信息公开机构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79号;邮编:830041;电话:0991-2383226;电子邮箱:zfxxgk@xinjiang.gov.cn。
本报告内容主要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2014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自治区各地州市及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机关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根据《条例》和《办法》由各地各单位提交公布,可参见各地各单位政府网站或其它媒体上所发布的相关内容。
一、概述
2014年,自治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新疆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紧密联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依法治疆及公众期盼,紧紧围绕实现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体目标,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丰富公开载体,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扎实稳妥有序的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公开透明度。一是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布经自治区人大审查通过的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草案报告。二是大力推进部门预决算公开,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要求,推动自治区本级部门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经自治区人大审查的2014年度部门预算和2013年度部门决算。三是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在公布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的同时,提高“三公”经费覆盖面,首次公布自治区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打造“透明阳光”财政。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继续依托政府网站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抓好督促落实。截止2014年底,33个预算单位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开了部门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4个预算单位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开了2013年部门财政决算信息。
(二)严格贯彻工作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更加规范。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继续做好在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提交依申请服务,落实专人按照《自治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针对个人及法人现场提交的依申请公开申请,实行“统一受理、分别办理、集中备案”的工作机制,制作了《依申请公开转交办理书》和《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对申请事项、领导签批、办理部门、回复内容和统一编号进行规范。按照规定及时对每一个申请和办理结果进行存档。针对网上申请,通过网站 “依申请公开”栏目,由专门人员及时受理,实现申请表格下载和在线申请提交。
(三)多渠道平台促进政府信息公开更加畅通。
一是坚持把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不断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和改进,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公开内容。
二是全年发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维汉文)24期,共98万份,向全区党政机关、大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办事大厅、基层组织(8406个村委会)、公共场所、政府信息查阅点、图书馆、文化室等免费发送。
三是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多种手段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了政务微博、微信与政府网站信息及时发布和全面深度公开的联动机制,对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政务要闻”、“政府文件”、“部门预决算”等信息通过微博及时向网民推送。
四是全区共设置各级政府信息查阅点1297个。全区档案馆、图书馆及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开辟专门区域作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查阅和打印、复印等设备,为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五是增加信息公开渠道和平台建设。政府手机版网站, APP运行正常,进一步扩大了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覆盖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自治区人民政府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政府应公开的信息。
(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本年度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日访问量达到8.2万人次,全年访问量3252万。2014年,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0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71条,占0.53%;政府文件类信息101条,占0.76 %;重大决策类信息8条,占0.06%;人事管理类信息91条,占1.40%;工作动态类信息9879条,占74.84%;资金管理类信息138条,占1.04%;政务会议类信息1047条,占8%;公共资源类信息42条,占0.32%;其他类信息1824条,占13.82%。发布各类专题75条
主动公开了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普通文件和自治区政府包括常务会议在内的重大会议情况,及时公布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灾情、突发公共事件、防汛抗旱方面的信息内容;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开了社会关注的2013年自治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自治区财政预算草案情况。
在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等信息。
(二)政务微博。
自治区政府网站在腾讯网和新浪网上设立的“新疆政府网”微博,对政府网站的“通知公告”、“政务要闻”、“部门预决算”、“政府文件”、“人事任免”等信息通过微博及时向网民推送,今年以来已发布信息3956余条,目前共拥有粉丝30万。
(三)政务微信
自治区政府网站设立了“新疆政府网”公众微信,全年通过微信推送政府信息300余条,满足了微信用户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规定》受理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从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0件,有效信件19件。其中纸质信件2件,电子邮件5件,网络直接申请12件,内容主要涉及政府财政决算、退休人员待遇、专项资金、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等方面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要求,均已认真答复,没有出现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工作人员及收费情况
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现有3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根据《条例》和《办法》规定,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有关费用可按规定收取。尚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服务作用需进一步发挥;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需进一步拓展;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增强。
201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文件精神,努力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
一是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推进行政权力规范性运行的公开,把涉及政府人、财、物的行政决策和行政审批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和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坚持传统方式与新型方式并举,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利用新兴技术手段公开政府信息。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逐步扩大网上信息公开力度和深度,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
三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加快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逐步向规范化和常态化方向发展。
以上报告。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