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治州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把深化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廉洁型政府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强化监督考核,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有力保障了广大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现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汇总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jboz.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查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受理机构(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地址:博乐市青得里大街201号;邮编:833400;电话:0909-2318248;电子邮箱:2469433059@qq.com。
一、工作情况
㈠ 加强组织领导。2014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专题会议共8次,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和依法行政在线考核,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自治州201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标准》,考核单位达到54个。从考核情况看,责任体系的建立有效促进了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各县市均建立完善了考核机制,部分部门还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本行业、系统相关业务考核评价体系。
㈡扎实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将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集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效能监察、政务公开为一体的博州行政服务中心2014年5月正式运行。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共进驻州直单位38个、进驻事项274项、工作人员49名,累计受理审批服务事项13799件,办结13474件,满意率100%;累计资源交易579宗,成交额21.94亿元,事项承诺时限平均压缩60%。
㈢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进一步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明确负责机构,加强力量配备,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
㈣ 加强主动公开工作。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博州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8781条,日更新信息达150条以上。
㈤加强业务培训。2014年,我州举办政务公开培训班数共6次,培训范围覆盖两县两市及州直各部门,接受培训人员数342人次。培训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文件精神。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全州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8781条,其中,州政府本级主动公开信息15980条,各县(市、口岸)主动公开信息42801条。
按类别分:机构职能647条,占1.1%,政策法规1117条,占1.9%,行政决策529条,占0.9%,行政职权类705条,占1.2%,应急管理类823条,占1.4%,工作动态类21631条,占36.8%,公共服务类19633条,占33.4%,其他类13696条,占23.3%。
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博州政务微博大厅”,开通了“博州政府网”微博,将各部门建立政务微博纳入考核范围,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开设政务微博。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州直部门开通政务微博达53个,博州政府网微博已发布微博18780条,关注11858人。博州政府各部门已发布微信1432条,影响力日益提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州收到依申请公开数120件,其中网络申请数24件,信函申请数96件,全部按时办结。多数政府部门网站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栏目,通过网上下载服务等方式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4年,全州各级政府机关接到行政复议数2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4件,被依法纠错数1件,其他情形数11件。
2014年,全州针对各政府机关行政诉讼数为2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6件,被依法纠错数12件,其他情形数9件。
五、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4〕12号)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全州围绕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五个方面,细化分解任务,优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㈠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原则,对现有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年内,对自治州人民政府2000–2013年现行有效的各类领导小组、规范性文件、实施方案和意见以及其他经济类、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停止执行67份,修订、调整96份,保留204份,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健全行政审批权力行使的监督体系,认真实施《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暂行办法》、《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和《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等制度,建立依法行政在线考核机制,实现了对县市及州直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件的动态监管和年度统一评价。
㈡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完成了各部门上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和本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的网上公示工作,自治州本级132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全部公开。在“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方面,除要求公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决算总体情况外,还对“三公”经费开支加以解释说明。目前,全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均已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本单位网站和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
㈢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将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分配等信息公开纳入考核内容,全州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已全部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全面公开。年内公开州本级政府采购信息357条,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461条。
㈣加大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将人事管理、公共资源管理、社会服务管理、公用事业服务、企业服务、三农、旅游服务作为公共服务重点公开事项,编制了《自治州公共服务公开目录》, 22个责任单位,通过网站和报纸等载体将9大类52项公共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开。
㈤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办好“行风热线”。采取网络、广播、户外直播等形式,播出“行风热线”65期,涉及64个部门和单位,通过电话和网络接访227件,其中咨询类127件,投诉类101件,问题答复率达到100%,满意率96.04%,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州长信箱”作用。明确规定“州长信箱”来件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年内共受理投诉、咨询和建议479件,已办结429件,办结率89.6%。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结2014年的工作,我州在改进政务服务,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重形式轻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评估标准、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不完善。三是政府网站功能不完善,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水平较低,没有建成协同联动、统一管理、信息互通的政府网站集群。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我州将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业务能力培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工作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㈠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增强责任单位公开意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通报情况,切实做到责任清楚、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㈡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业务水平。通过集中培训、督促指导等形式,对全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培训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纠正工作人员认识上的误区,摆正信息公开位置。组织1至2次全州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重点组织学习文件汇编、政府信息公开和实用操作技能等业务知识,不断丰富工作人员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㈢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项目建设项、农牧民资金补贴、征地拆迁、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为原则,全面深化各项管理和服务事项的信息公开,努力实现政府信息的决策、执行、结果全过程公开,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
㈣加强指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效能考核,从队伍建设、公开载体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和公开实效等方面入手,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