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自治区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时间: 2022-01-28 13:0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化路38号,邮政编码:830002,联系电话:0991-239187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自治区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更加阳光透明,有效保障了群众知情权。

    (一)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要求,自治区信访局结合实际,依法主动公开了机构设置情况及其职能、信访工作有关制度文件、财政预算决算等信息。在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在新疆信访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发布公开我区信访工作主要做法和最新进展情况等群众关注的信息,为群众及时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了解政策法规、及时就地反映问题提供便利,自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规范答复行为,规范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办结。

    (三)规范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信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重新按规范设置优化,与国务院要求相一致,并完善相关栏目内容。在群众来访接待大厅设置电子屏、宣传栏等,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同时,结合信访工作实际,加大网上信访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网上信访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建议,改进升级全区信访信息系统10项功能,进一步完善信访网上投、事项网上办、结果网上评、问题网上督、形势网上判的工作模式,网上信访更加便利、高效,群众通过网络可全程了解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查询办理结果,并进行满意度评价,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切实依法维护、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监督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政府信息发布前,严格按照《三校三审》和保密工作要求,由承办处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保密部门、网站管理部门层层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提醒,定期梳理制度文件,提出主动公开意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2021年自治区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主动公开内容较少、更新较慢,政策解读工作需要加强并及时发布。下一步,自治区信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加强信访工作政策解读和宣传,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自治区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已经全部落实。经对2021年度信访公开情况进行梳理,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自治区信访局

    20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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