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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MB1620703/2024-00119 | 发文字号 | 公文种类 | ||
发文机关 | 市场管理处 | 成文日期 | 2024-07-12 | 主题分类 |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自治区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乌鲁木齐市实施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237号)的规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赋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霍尔果斯片区自治区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赋予乌鲁木齐市自治区级行政职权事项公告如下:
一、赋权对象
(一)乌鲁木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霍尔果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赋权事项
(一)乌鲁木齐片区1项
1.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二)霍尔果斯片区4项
1.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
2.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
3.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4.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三)乌鲁木齐市1项
1.旅行社设立许可
三、赋权事项现场办理地址、咨询电话
(一)乌鲁木齐片区(乌鲁木齐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三楼B25窗口
电话:0991-8527937
(二)霍尔果斯片区(霍尔果斯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兰新路17号行政服务大厅9号经济发展窗口
电话:0999-8797363
自公告之日起,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单位)到被赋权单位办理赋权事项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