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灰质炎(简称脊灰)是由脊灰病毒引起的,在脊灰疫苗问世前,曾经在全球引起大规模流行,严重影响到人类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自1988年世界卫生组织发起全球消灭脊灰行动以来,全球范围内脊灰野病毒病例数下降了99.99%以上。2000年起,我国持续保持无脊灰状态,但仍面临周边有脊灰野病毒流行国家输入潜在风险。因此,我国仍需通过持续接种脊灰疫苗保持高水平的人群免疫屏障,科研、疾控、疫苗生产企业等相关机构在开展相关研究和疫苗生产的过程中需要使用和保存脊灰病毒及其感染性材料。通过成立国家脊灰病毒封存监管机构,对保存有脊灰病毒的相关机构的设立和运行进行监管,可以有效地降低生物安全风险,保障相关疫苗的研发和使用,也是更好践行我国对世界消灭脊灰病毒行动的承诺。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及有关专家多次召开工作推动会,经多轮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会同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共同成立我国国家脊灰病毒封存监管机构(National Authority for Containment,NAC,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同时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教司设立监管机构办公室承担监管机构的日常工作。
《关于成立国家脊灰病毒封存监管机构的通知》主要对国家脊灰病毒封存监管机构的工作职责、人员组成、成员变更以及监管机构办公室的设立进行了明确。
相关链接:关于成立国家脊灰病毒封存监管机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