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4]3号)要求,现将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予以公开。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白鸟湖医疗康养中心老年人医养结合设备购置项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金秋湾医养康养中心老年人医养结合设备购置项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胜利小区康养结合服务改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疆三地州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转移支付绩效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卫生公共应急救护项目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央专项转移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