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概况 / 机构设置 / 新闻宣传 / 新闻宣传

新疆试行3日内复诊免挂号费

2024年07月26日 11时22分

【字体:

打印本文

浏览量:

本报讯(特约记者 刘青)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印发《自治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化门诊挂号及就诊流程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普通门诊、专病门诊、专家门诊回诊患者(不包括普通门诊转专家门诊患者)享受初诊后三日内免缴一次门诊诊察费(挂号费)政策。

《实施方案》明确,该政策适用于就诊当日未能取得检验检查结果,事后携带检验检查结果请同一医院的同一院区、同一科室的医生继续诊断和进行医学处置的患者,不包括多学科联合诊疗门诊、特需门诊、方便门诊、急诊门诊、跨科室就诊及已完成门诊诊疗但因病情变化需要再次就诊的患者。回诊患者可凭首诊时的挂号就诊凭单(就诊卡或医保卡等),直接到原就诊科室候诊区或门诊大厅等指定区域,通过人工分诊台或自助机获取就诊序列号后,在相关科室候诊区等候叫号就诊。

为确保门诊患者有序就诊,《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实现自动识别回诊患者并对挂号类别进行免费限定(只能挂0元“回诊号”);回诊患者在各科分诊台或自助设备报到后,信息系统可自动将回诊患者穿插到就诊队列中,按照设定的电子呼叫规则依次有序就诊。各医疗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各科室医生出诊,确保回诊患者能在原科室完成就诊,保障患者就医的连续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