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7月16日 20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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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量:次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苏璐萍报道)日前,《自治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优化门诊挂号及就诊流程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试行)》)印发,明确普通门诊、专病门诊、专家门诊回诊患者(不包括普通门诊转专家门诊)享受初诊后三日内免缴一次门诊诊查费(挂号费)政策,保障门诊患者就医的连续性,持续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新体验。
7月15日,自治区人民医院实行3日内复诊免挂号费,患者和家属在工作人员帮助下挂号。马力克 摄
《实施方案(试行)》范围包括全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等),社会办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该政策适用于就诊当日由于未能取得检验检查结果,事后携带检验检查结果应与同一医院的同一院区、同一科室的医生继续诊断和进行医学处置的患者,不包括多学科联合诊疗门诊、特需门诊、方便门诊、急诊门诊、跨科室就诊及已完成门诊诊疗但因病情变化需要再次就诊的患者。
回诊患者可凭首诊时的挂号就诊凭单(就诊卡或医保卡等),直接到原就诊科室候诊区或门诊大厅等医院指定区域,通过人工分诊台或自助机获取就诊序列号后,在相关科室候诊区等候叫号就诊。
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门诊患者有序就诊,鼓励有条件的医院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实现自动识别回诊患者并对挂号类别进行免费限定(只能挂0元“回诊号”),回诊患者在各科分诊台现场或自助设备报到后,信息系统可自动将回诊患者穿插到就诊队列中,按照设定的电子呼叫规则依次有序就诊。
各医疗机构将科学合理安排各科室医生出诊,确保回诊患者能在原科室完成就诊,保障患者就医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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