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3日 11时36分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浏览量:次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修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试行)》《2018-2020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申请和专家论证评审结果,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第三次主任会议审议(主任会议纪要〔2020〕3号),下达新疆医科大第二附属医院等19家医疗机构的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以下简称“64排及以上CT”)、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以下简称“1.5T及以上MR”)、直线加速器(含X刀,以下简称LA)和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以下简称PET/CT)四个品目共24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情况。
一、64排及以上CT配置许可结果名单
本次一并下达伊犁州伊宁市人民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9台64排及以上CT配置许可(详见附件1)。
二、1.5T及以上MR配置许可结果名单
本次一并下达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9台1.5T及以上MR配置许可(详见附件2)。
三、直线加速器(含X刀)
本次一并下达伊犁州友谊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3台LA配置许可(详见附件3)。
四、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
本次一并下达自治区中医医院等3家医疗机构2台PET/CT配置许可,另昌吉州人民医院由于医院规模不达标,病员量难以保证,不能够很好发挥PET/CT效能等原因,建议暂缓购置,故不予许可。
请各地(州、市)卫生健康委及时通知辖区相关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及医疗机构,切实加强辖区内各类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的监督管理。
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照行政许可结果中的许可阶梯机型配置设备,严禁公立医疗机构利用贷款、融资租赁、集资、公司合作等形式负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按期完成设备采购、安装及放射防护,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申请办理配置许可证。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自签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逾期未配置或已配置未办理配置许可证的,配置许可决定自动失效,需重新申请办理。
此次取得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的医疗机构,本院专职在岗专业人员的大型医用设备使用能力证明资质不全,以及采取医师多点执业或聘用等形式(提交承诺书)的,须在此许可批复之日起2年内取得相应大型医用设备使用能力资质证明,否则不予办理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医疗机构更新配置设备后,原设备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核销手续,严禁医疗机构使用已报废的大型医用设备。
附件:1.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配置许可结果
2.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配置许可结果
3.直线加速器(含X刀)配置许可结果
4.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配置许可结果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0年09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
|||||||||||||||||
64排及以上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配置许可结果 |
|||||||||||||||||
序号 |
医疗机构 |
申请配置机型 |
配置形式 |
行政许可结果 |
备 注 |
||||||||||||
新增 |
更新 |
许可决定 |
数量 |
许可阶梯分型 |
型号 |
||||||||||||
1 |
伊犁州伊宁市人民医院 |
临床实用型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科研型 |
单源探测器≥256排,或双源探测器≥192排 |
需提升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
||||||||
2 |
伊犁州巩留县人民医院 |
临床实用型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需提升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
||||||||
3 |
伊犁州昭苏县人民医院 |
临床实用型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需提升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
||||||||
4 |
塔城地区沙湾县人民医院 |
临床实用型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研究型 |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
||||||||
5 |
塔城地区乌苏市人民医院 |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
||||||||
6 |
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医院 |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需提升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
||||||||
7 |
克州人民医院 |
临床实用型 (方舱)64排≤CT探测器<128排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
||||||||
8 |
喀什地区泽普县人民医院 |
临床实用型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
||||||||
9 |
喀什地区巴楚县人民医院 |
临床实用型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新增 |
|
准予 |
|
|
64排≤CT探测器<128排 |
|
||||||||
附件2 |
|||||||||||||||||
1.5T及以上磁共振成像系统配置许可结果 |
|||||||||||||||||
序号 |
医疗机构 |
申请配置机型 |
配置形式 |
行政许可结果 |
备 注 |
||||||||||||
新增 |
更新 |
许可决定 |
数量 |
许可阶梯分型 |
型号 |
||||||||||||
1 |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临床研究型 磁场强度为3.0T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研究型 |
磁场强度为3.0T |
|
||||||||
2 |
第三人民医院(自治区职业病医院、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 |
临床研究型 磁场强度为3.0T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研究型 |
磁场强度为3.0T |
|
||||||||
3 |
伊犁州伊宁市人民医院 |
临床实用型 1.5T≤磁场强度<3.0T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1.5T≤磁场强度<3.0T |
需提升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
||||||||
4 |
伊犁州巩留县人民医院 |
临床实用型 1.5T≤磁场强度<3.0T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1.5T≤磁场强度<3.0T |
需提升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
||||||||
5 |
塔城地区乌苏市人民医院 |
临床实用型 1.5T≤磁场强度<3.0T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1.5T≤磁场强度<3.0T |
|
||||||||
6 |
阿勒泰地区哈萨克医院 |
临床实用型 1.5T≤磁场强度<3.0T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1.5T≤磁场强度<3.0T |
需提升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
||||||||
7 |
哈密市巴里坤县人民医院 |
临床实用型 1.5T≤磁场强度<3.0T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1.5T≤磁场强度<3.0T |
需提升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
||||||||
8 |
喀什地区伽师县人民医院 |
临床实用型 1.5T≤磁场强度<3.0T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1.5T≤磁场强度<3.0T |
需提升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
||||||||
9 |
喀什地区巴楚县人民医院 |
临床实用型 1.5T≤磁场强度<3.0T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
需提升乙类大型医用设备使用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 |
附件3 |
|||||||||
直线加速器(含X刀)配置许可结果 |
|||||||||
序号 |
医疗机构 |
申请配置机型 |
配置形式 |
行政许可结果 |
备 注 |
||||
新增 |
更新 |
许可决定 |
数量 |
许可阶梯分型 |
型号 |
||||
1 |
伊犁州友谊医院 |
除临床研究型的常规放疗设备、三维适形放疗设备、立体定向放疗设备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除临床研究型的常规放疗设备、三维适形放疗设备、立体定向放疗设备 |
|
2 |
新医大一附院昌吉分院 |
除临床研究型的常规放疗设备、三维适形放疗设备、立体定向放疗设备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除临床研究型的常规放疗设备、三维适形放疗设备、立体定向放疗设备 |
|
3 |
喀什地区第二人民医院 |
除临床研究型的常规放疗设备、三维适形放疗设备、立体定向放疗设备 |
|
更新 |
准予 |
1台 |
临床实用型 |
除临床研究型的常规放疗设备、三维适形放疗设备、立体定向放疗设备 |
|
附件4 |
|||||||||
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配置许可结果 |
|||||||||
序号 |
医疗机构 |
申请配置机型 |
配置形式 |
行政许可结果 |
备 注 |
||||
新增 |
更新 |
许可决定 |
数量 |
许可阶梯分型 |
型号 |
||||
1 |
自治区中医医院 |
科研型 64排及以上CT,且PET探测器采用半导体硅光电倍增管(SiPM)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研究型 |
配装64排以下CT ,或PET探测器采用常规光电倍增管(PMT) |
建议配置临床研究型PET/CT(配装64排以下CT )。原因:1.无回旋加速器,无法满足科研要求;2.无SPECT临床使用经验;3. 无核医学科,无从事核医学工作经验。 |
2 |
伊犁州友谊医院 |
临床研究型 配装64排以下CT ,或PET探测器采用常规光电倍增管(PMT) |
新增 |
|
准予 |
1台 |
临床研究型 |
配装64排以下CT ,或PET探测器采用常规光电倍增管(PMT) |
|
3 |
昌吉州人民医院 |
临床研究型 配装64排以下CT ,或PET探测器采用常规光电倍增管(PMT) |
新增 |
|
不予 |
— |
—— |
—— |
不予许可原因:1.医院规模不达标,相关科室平台不够,相应学科人员配置不足;2.医院距离乌鲁木齐市较近,病源量不充足,无法充分发挥PET/CT效能。建议暂缓购置。 |
注意:取得许可批复的医疗机构如需纸质版文件的,请于11月15日前到自治区卫健委机关大楼509室领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