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自治区体育局就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66号)、《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8﹞75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8﹞47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8﹞53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发﹝2018﹞58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分工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8﹞111号)等文件要求,将201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18年我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部署,围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突出公开重点,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做法。 (一) 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我局先后制定了《自治区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自治区体育局信息报送制度》、《自治区体育局网络安全责任制度》等,明确了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的责任,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二)常态发布,主动公开。政务公开负责人员严格按一日一更新、一周一检查、一月一补缺、一季一测评原则进行政务公开工作,每天登陆网页查看栏目并进行相应更新,每周检查一次更新内容及更新频率是否达到要求,每月查看哪些栏目未有更新及时查缺补漏,每季度根据测评结果进行自查和改进,以确保常态化发布。具体信息公开上,业务公开信息由业务处室按时间节点及办理情况及时提供;政策解读类信息主要来源于国务院、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并进行相应筛选符合我区体育工作实际的内容进行公布,本级政策解读根据部门权责及工作总结细分给各处室和经办机构进行解读工作;新闻发布类信息按照本部门各工作阶段重点工作进行新闻发布工作;回应关切主要来源于本部门相关政策及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全民健身、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发布。 (三)专人负责,协同协作。按照制度要求,政务公开负责人员定时登录政务公开后台进行管理和发布工作,落实信息发布责任制,遵循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梳理我局各处室、部门应公开内容,进行常态化、规范化公开。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主要做法。 一是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前期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根据相关处室权责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录入、测试和修改完善,共完成运动员等级查询、运动员注册、竞赛管理公示等7项政务服务工作上网。二是落实岗位责任。对涉及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处室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三、存在问题 (一)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在业务信息更新上,有比较强的时效性和主动性,但在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等栏目的更新相关意识不足,且发布形式较为单一。 (二)栏目信息发布数量不平衡。本局信息公布集中于业务信息上,如招考录聘用信息、运动员等级信息、处室文件信息、行政权力运行信息、财务预决算信息、重点领域中的公共服务与体育信息等,均形成了常态化发布,但其他栏目信息发布数量少,质量参差不齐。 (三)互联网+理念还没有全面融入工作之中。因群众暂时不了解不关注自治区体育局官网和体育健身365微信公众号,所以相关便民举措还未能很好地融入日常工作之中。接下来将加大对于自治区体育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力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同时向群众进行推广,让群众了解体育局哪些项目可以在网上办理,方便群众生活。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经验,认真解决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中的问题与不足,从严从实,把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制度,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扩展公开范围。继续完善和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多角度开展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活动,让解读更贴近群众需要。 三是充分发挥监察、督查、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断摸索内部制约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改善机关形象,以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不断完善和延伸,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后的政务信息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