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高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管理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碳数据质量监管水平及执法能力,2024年4月29日至30日,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主办,自治区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排污权中心)承办的“自治区碳数据质量管理及执法能力建设专题交流班”在乌鲁木齐市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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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执法局、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中心、北京绿交所、清华大学、新疆煤炭煤层气测试研究所、新疆红杉科技公司的专家、学者就《条例》解读及执法要点、《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解读及CCER开发、碳配额核算与发放、企业碳数据质量审核与管理要点等内容进行了培训。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李新琪出席会议并讲话。
建设统一的全国碳市场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行动,是推动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此次交流培训班全面梳理了当前自治区碳排放权交易工作现状,总结了在碳交易政策宣贯、清缴履约、碳数据质量提升、企业监管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就贯彻落实《条例》,做好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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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 全区各地(州、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应对气候变化科室负责同志、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以及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内重点排放单位共计60余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