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4〕17号
乌苏市海阁石化有限公司因持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换证申请。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我厅受理了该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并按程序开展了审查工作。经审查,该单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延续条件,现决定向乌苏市海阁石化有限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内容信息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42020069
法人名称:乌苏市海阁石化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东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马雪平
经营设施地址:塔城地区乌苏市东工业园区塔里木河东路293号(中心坐标为N44°26'42",E84°45'60")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2-06、900-404-06);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251-001-08、900-221-08);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1-13);HW49其他废物(900-041-49限定于有机溶剂沾染废桶)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HW06类11500吨/年,HW08类50000吨/年,HW13类5000吨/年,HW49类200000只/年
有效期限:2024年6月24日—2029年6月23日。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