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4〕10号
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受理了新疆天舜铂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理6000吨废催化剂回收贵金属精炼加工项目”首次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经审查和公示,该企业符合许可条件,我厅于2024年4月24日向其颁发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现将该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经营许可证编号:6542230134
法人名称:新疆天舜铂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哈拉干德工业园区红山公路155幢1层101室
法定代表人:槐永强
经营设施地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博尔通古乡哈拉干德工业园区红山公路155幢1层101室(地理坐标为N44°16'56.18",E85°09'44.87")
危险废物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50废催化剂(251-016-50、251-017-50、251-018-50、251-019-50、900-049-50)
危险废物经营规模:6000吨/年(其中:900-049-50经营规模5000吨/年,251-016-50、251-017-50、251-018-50、251-019-50经营规模1000吨/年)
有效期限:2024年4月24日—2029年4月23日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