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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工作要求,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及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新政办函﹝202193号)等有关文件,健全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为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通过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2395条,新开设专题专栏3个,通过“新疆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2700条,通过“新疆生态环境厅”微博发布信息2150条。全面主动公开生态环境厅系统16个预算单位的部门财政预算及决算信息,地方环境标准6条,规范性文件3份,政策解读3条,提案议案12条, 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受理公示91条,环境影响评价项目拟审批公示69条,固体废物行政审批结果43条,制作并发布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1篇,开展厅长访谈1期。组织全区57家环保设施开放单位做好线上线下的开放活动,创作开放视频短片17个,面向社会开展线上线下开放活动303场次,参与人数36万余人次,并在门户网站“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专题专栏发布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其中27件为自然人申请,3件为企业申请,均已按时办结并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坚持将政府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作为基本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内容核查,认真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逐级审核,先审后发,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实效性。

(四)平台建设

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原有不规范的栏目和页面进行了调整,新增专题专栏3个,确保门户网站功能健全,内容更新及时。

(五)监督保障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首页公布了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举报网站、举报电话、机关纪委举报邮箱,积极公布12369全国生态环境投诉举报平台,厅长信箱栏目办理回复公众热切关注的咨询投诉事项88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2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

3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3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27

3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2

0

0

5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进步,但与生态环境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要求,与社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政策解读的质量还不够,展现形式不够丰富;

二是部分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从以下方面改进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发布量,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多采取图文结合、音频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多方位的解读。二是加大对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的管理,定时督促未及时更新的栏目负责单位进行更新。根据业务工作需求及时调整网站相关业务栏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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