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水利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主要报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报告可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门户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自治区水利厅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46号自治区水利厅机关楼207室,邮编:830000,电话:0991-5851639)
2023年,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部署要求,水利厅切实发挥门户网站宣传平台作用,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为新疆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现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结合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人员工作职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人员共同抓、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学习培训。通过召开工作培训会、推进会等形式,组织厅相关处室(单位)认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条例》和《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等重点内容学习,切实提高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理清思路重点。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当前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弱项,进一步厘清思路、明确重点,强化责任担当、细化推进措施、加强协同配合、积极探索创新,确保各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不断做好常态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对全网各栏目信息进行全面检查,规范信息发布栏目,在水利厅网站发布政务信息313条,转载新闻信息341条。做好“新疆水利”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工作,主动发布各类水利信息86篇。在“天山网”“石榴云”“天山先锋号”等自治区主流媒体发布各类水利信息180余条。协助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做好“沿着河湖看新疆”“治水记”等系列采访报道,召开3次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承办的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55件和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44件,办复率及满意率均为100%。对“政策解读”栏目解读信息进行规范,提高解读信息解读质量,新增“新闻发布会”栏目,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出台政策性文件全部配套政策解读稿件,全年完成13次政策解读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对2021年、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内容进行规范,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共收到36封依申请公开件,完成36封依申请公开件的答复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全区水利工作的知情权。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均按要求进行了认真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申诉0件。修订厅长信箱答复流程,及时办理答复各类来信177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以及水利厅印发的《水利厅网站内容管理信息报送和审核工作规范(试行)》(新水厅〔2018〕83号),严格加强水利厅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认真梳理审核流程,完善审核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累计审读信息300余篇。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在网站、微信公众号报送信息必须填写《水利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审查表》,经起草单位负责人、网络意识形态部门、保密部门、厅分管领导层层审核后方可在网上发布,切实从制度上完善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确保信息上网“万无一失”。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加强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落实月度读网制度,每月检查错别字、内部链接准确性以及各个栏目的更新频率,对网站近十年来错别字进行更新修正,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自治区水利厅门户网站全年发布信息2725条,集成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功能,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传递政声、服务群众、引导舆论,网站总访问量达1305219人次。
(六)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厅系统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量化评分标准,确保结果公正。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督促力度。在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务公开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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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5 |
规范性文件 |
8 |
33 |
3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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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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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2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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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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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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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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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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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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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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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6090.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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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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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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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6 |
0 |
0 |
0 |
0 |
0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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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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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6 |
0 |
0 |
0 |
0 |
0 |
3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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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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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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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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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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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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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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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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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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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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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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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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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6 |
0 |
0 |
0 |
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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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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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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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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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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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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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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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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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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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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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新疆水利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水利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不足。2024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水利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水利厅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作用,将水利门户网站作为宣传新疆水利工作的主阵地,积极利用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具,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等权威信息,扎实开展水利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全方位着力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及时做好亮点工作提炼宣传,积极完善门户网站功能,加强搜索便捷度,推动各项政策在水利系统落地实施。
(二)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持续完善网站内容管理信息报送和审核工作规范,严格落实网站信息发布制度和管理员职责,网站信息按程序审批后,网站维护部门根据栏目要求在网站上进行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予发布。切实做到网站信息及时准确,页面访问正常,各项功能和服务正常运行。加强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和宣传,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图文、短视频、简明问答等生动形象的形式进行多维度解读,用深入浅出、形象直观的手段提升政策传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帮助公众及时掌握水利最新政策动向。
(三)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加强对水利系统信息公开的指导,强化信息工作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素养。全面宣传水利部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水利工作新部署新要求所取得的显著成效,为推动新疆水利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服务公司定期通过软件服务对网站信息进行全面深度扫描,24小时不间断地检查网站信息内容的合规性,落实好网站值班制度、读网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