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3 20:07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提升自治区水利科技创新引领水平,促进水利事业发展,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指导目录》组织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参照水利部《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水利厅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期限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7个工作日,202473日至2024711日。

    二、征求方式

  1、将意见发至电子邮箱“xjslkjtg@163.com,请注明“自治区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2、将书面意见直接递交: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9号事业楼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科技推广总站706室。

三、征求意见文本要求

1.请如实注明正式名称/姓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日期。

2.针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需修改及调整的部分,请在书写意见时要求字迹清晰,表达内容明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9915867001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

202473

附件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先进实用技术推广目录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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