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安全生产举报宣传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州、市水利(务)局,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自治区水文局,厅直属流域(水库)单位,重大项目法人,新疆水利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水利安全生产举报宣传工作,提升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举报工作的知晓率,鼓励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自治区水利厅制定《自治区水利安全生产举报宣传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自治区水利安全生产举报宣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自治区水利安全生产举报宣传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宣传方案>的通知》(新安办〔2024〕36号)《自治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相关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安委会决策部署,推动建立健全高效畅通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全面构建“互联网+举报”模式,引导、鼓励社会公众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举报“靶向指引、精准执法、消除隐患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水利系统安全事故发生,共同构建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二、实施时间
2024年—2026年。
三、主要任务
(一)拓宽举报渠道
各地各单位向社会公布接收安全生产举报的渠道,提供便捷、快速、有效的举报途径,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通过网络、微信小程序,电话和信件等多种渠道进行举报。
自治区水利厅在官方网站公布自治区水利安全生产举报受理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通信地址,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受理电话;在官方网站加挂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举报电话:0991—5815739(水利厅) 0991-5093123(自治区)
举报传真:0991—5892029 0991—5815159
来信请寄: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46号自治区水利厅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处)
举报邮箱:sltanquan@163.com
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各地各单位要利用本地政府网站、部门网站等各种融媒体公布电话,加大宣传力度。
(二)强化全面宣传
1.加大举报宣传力度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多形式、多渠道、多媒体加大举报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人人监督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建立举报奖励公告牌制度,原则上:企业厂区门口、单位宣传栏、车间门口、员工集体宿舍、重大危险源等部位都要分别设置。在公告牌上列明举报受理监管部门电话及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2.压实监管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制定并实施举报宣传方案;明确举报渠道等宣传内容;将举报宣传工作纳入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五进的重要内容;开展媒体报道宣传,根据举报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动态宣传;张贴举报宣传标语、海报或公告牌,使用多媒体屏幕滚动播放音视频举报内容;建立“吹哨人”制度,负责组织、指导管辖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施工工地、小水电站、水库、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等场所的举报宣传。
3.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1)建立实施举报奖励公告牌制度。在有关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悬挂举报公告牌。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事故隐患我有责”等自查和互查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建立健全本单位举报机制。在有关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电话、微信、电子邮件、微博等联系方式,受理本单位从业人员举报的安全生产问题。对查证属实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自我纠正整改,同时可以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
(3)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宣传。在本单位内,通过标语横幅、板报、音视频等载体,采取演讲、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利用日常、安全生产月、全国交通安全月、消防安全宣传日等时段,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举报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举报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之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正确政绩观,加大力度,全力营造人民群众“会举报、愿举报、敢举报”的浓厚氛围。
(二)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查。要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整合各项资源,拓宽宣传广度、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确保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效果。自治区水利厅将举报宣传工作作为安全生产检查的必查内容之一,并纳入年度考核。
(三)总结工作经验。要及时收集整理举报宣传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典型,积极推广宣传。请于2024年7月25日前将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举报宣传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自治区水利厅,之后每季度报送一次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电话:高旭欣 0991-5815159
电 子 邮 箱:sltanquan@163.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