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管理办法及验收细则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管理,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自治区水利厅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为依据,结合新疆移民工作实际,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管理办法》(新水规〔2020〕1号)进行了修订,并依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水移〔2022〕414号)要求,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实施细则》。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箱:内网(水利厅OA邮箱搜索“阿依江·艾买提”),外网75053049@qq.com。
二、信函: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9号水利厅水库移民处 阿依江·艾买提(收),邮编:830000,请在信函上注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管理办法及验收细则征求意见”。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修订说明
4.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验收实施细则》的制定说明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