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车县霍什拉甫河达木斯乡2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莎车县霍什拉甫河达木斯乡2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已由以喀地水审字【2023】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薛梅,招标人为莎车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喀什地区莎车县霍什拉甫河达木斯乡2村
2.项目规模:拟建堤防长度3.756km,全部位于霍什拉甫河左岸,桩号为44+600-44+979、45+010-46+769、46+827-47+728、47+748-47+974、48+011-48+502,本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77m³/s。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1754001001 |
莎车县霍什拉甫河达木斯乡2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标段 |
90 |
1787.37 |
拟建堤防长度3.756km,全部位于霍什拉甫河左岸,桩号为44+600-44+979、45+010-46+769、46+827-47+728、47+748-47+974、48+011-48+502,本工程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洪峰流量为77m³/s。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E6531003908001754001002 |
莎车县霍什拉甫河达木斯乡2村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监理标段 |
90 |
34.0 |
对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理,并参与各阶段验收工作(含二检)。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水利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以及由新疆水利厅(或注册地所属省、区水利厅)颁发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类似工程监理或管理经验。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满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限制列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 (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08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14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莎车县水管总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优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监管机构: |
喀什地区水利局 |
联 系 人: |
闫春磊 |
联 系 人: |
岳肖莎 |
联系人: |
/ |
电 话: |
15035040520 |
电 话: |
18097996957 |
电 话: |
0998-2530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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