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6/21
19:14
来源:
自治区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
【字体:大中小】
浏览量:次
各有关单位:
白雪等10人申请担任所在单位公司律师申报材料收悉。依据《关于印发〈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8〕131号)规定,经研究,本机关同意白雪等10人担任所在单位公司律师。
1. 白 雪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2. 庄清华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3. 顾乡情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4. 金玉鹤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5. 闫 靖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6. 高雪儿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7. 杨 玥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8. 再丽莱姆·居麦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9. 霍 燕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10. 拜尔娜·阿不都卡德尔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自本机关批复之日起十日内,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律师工作证。
特此批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
【打印本文】【关闭】
点赞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