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7/09
17:42
来源:
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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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赋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霍尔果斯片区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自治区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的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6号)的规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赋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霍尔果斯片区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公告如下:
一、赋权对象
(一)乌鲁木齐市司法局
(二)霍尔果斯市司法局
二、赋权事项
(一)乌鲁木齐片区4项
1.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2.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3.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4.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
(二)霍尔果斯片区2项
1.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
2.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
三、赋权事项现场办理地址、咨询电话
(一)乌鲁木齐片区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一楼B50窗口
电话:0991-2322045
(二)霍尔果斯片区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北京路六号(法检联合办公楼)“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
电话:0999-8798073,0999-8797106
自2024年7月1日起,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单位)到被赋权单位办理赋权事项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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