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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配合开展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5 19:04
来源: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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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专利权人: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状况统计调查工作”的任务部署,根据《专利调查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6号),专利调查对象涉及我区部分专利权人及相关专利信息。请有关企业专利权人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专利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截至2023年末拥有有效专利的区内专利权人;调查样本包括500份专利调查问卷、50份专利权人调查问卷,共计550份。2024年度专利调查对象为随机抽查,抽中企业会由第三方调研机构(零点有数)进行电话沟通,并发送答题链接及验证码。

二、组织方式

山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等6个省份的专利调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北京零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开展。

三、调查内容

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重点加强行业产业统计调查分析。

(一)专利创造。调查内容包括专利获取方式、研发周期和投入、产学研合作等,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专利技术创新性调查。

(二)专利转移转化。调查内容包括专利产业化、专利许可、转让、专利实施等,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专利未产业化情况调查。

(三)知识产权保护。调查内容包括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比例、维权措施及成效等,本年度进一步加强数字经济相关专利保护情况调查。

(四)海外知识产权活动。调查内容包括海外专利布局及产品出口、国际专利技术转移、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等。本年度进一步加强影响我国企业海外专利布局因素调查。

(五)绿色技术专利活动。调查内容包括绿色技术专利创新、转化运用计划及政策需求等。

四、填答方式

2024年度专利调查采用电子填答方式,登录“国家知识产权调查平台”进行填答,全国统一填答链接:https://cnipa.idata3d.com/gro/2024登录验证码通过指定第三方调研机构邮箱统一发送。

五、有关要求

(一)此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国统制〔2024〕116号,相关单位或个人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切实防止瞒报、漏报、虚报现象发生。

(二)请各专利权人在收到调查对象专属验证码后及时完成电子问卷的填报,电子问卷需上传电子版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各专利权人应于2024年7月31日完成填报。

联系人:姜晓璐

联系电话:0991-2803255  13999130826

第三方机构联系人:贾勇

第三方机构联系电话:010-53896702

附件:附件1.2024年全国专利调查告知书

      附件2:2024年专利调查对象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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