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49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20号)有关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规定,按照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规定,经审核,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5名参保职工符合发放技能提升补贴条件,其中取得中级(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15日至3月21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情况反映,请及时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失业保险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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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度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一批失业保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公示名单(5人)(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