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统计局
2008年,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应对挑战、积极化解风险,克服各种困难,扎实工作,进一步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力度,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 就业
全区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再就业43万人,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123%。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0%;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3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3.3%。
全区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87万人,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155.8%。其中转移城镇就业90.97万人,占48.7%,完成全年预期目标的303%;有组织转移68.6万人,占36.7%,转移外省区就业16.25万人。转移前培训68.4万人,占转移就业总数的36.6%。
2008年新就业人数
1、按就业人员类别划分
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就业6.18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9.45万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4.6万人;技校毕业生就业1.17万人;复员转业军人就业0.42万人;其他失业人员就业21.17万人(其中,历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3.43万人)。
2、按所有制划分
国有单位就业3.01万人,占7%;集体单位就业2.24万人,占5.2%;个体、私营及三资企业就业20.4万人,占47.4%;其他单位就业17.35万人,占40.4%。
3、按产业划分
第一产业就业5.3万人,占12.3%;第二产业就业9.8万人,占22.8%;第三产业就业27.9万人,占64.9%。
4、按就业形式划分
稳定就业15.83万人,占36.8%。灵活就业27.17万人,占63.2%。
2008年,全区新增小额担保贷款2.34亿元,比上年增加0.47亿元,贷款人数1.24万人,比上年增加29人。
全区已建立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2607个。其中,街道140个,建设率100%,乡镇800个,建设率93.6%,社区1667个,建设率100%。
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7%。
二、 培训
表一 2008年全区各类人员培训情况
项 目合计比重
万人(次)(%)
总 计102.13100
企业在岗职工培训40.7639.91
就业再就业培训20.4920.06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40.8840.03
全年共培训各类人员115.09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1.74%。其中,企业在岗职工培训40.76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4.51%;就业再就业培训20.49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45%;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40.88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3.88%。
在全部培训人员中,其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7.54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51.33%;劳动预备制培训11.75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7.5%;创业培训1.21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1%。
全年新增持职业资格证书人数43.6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9%。其中农村25.65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02.6%,城镇17.95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9.67%。
新培养高技能人才6.2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237.5%。其中,新增技师、高级技师0.76万人。
三、 社会保险
表二 2008年自治区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情况
单位:万人
指 标绝对数比上年增长%
养老保险 222.17 8.38
基本医疗保险 263.5 7.67
生育保险 165 8.84
失业保险 162.76 7.36
工伤保险 151 13.96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175 11.78倍
截止2008年末,全区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次达1139.43万人(次)。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为222.17万人,完成年度扩面计划的105.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263.5万人,完成年度扩面计划的103.4%;城镇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为17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为151万人,
完成年度扩面计划的112%;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为165万人,完成年度扩面计划的106.5%;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为162.76万人,完成年度扩面计划的107%。
全区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达160.52亿元。其中,养老保险92.6亿元、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50亿元、工伤保险2.8亿元、生育保险3.2亿元、失业保险11.92亿元。
全区已有39.5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直接管理,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76.4%。
四、 劳动关系
全区调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23939户,涉及职工108.15万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6.7%。签订集体合同9880户,覆盖职工76.95万人,合同签订率为39.9%。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3178户,覆盖职工32.18万人,协议签订率为12.8%。
制定下发了《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切实做好企业稳定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做好应对企业经济性裁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保增长、促就业、保稳定、保民生”政策,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共克时艰、共度难关、共同发展”倡议活动。目前,全区企业劳动关系基本和谐稳定。
五、职工工资分配
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4687元。其中,企业23396元,事业25766元,机关29577元。按所有制形式分组,国有单位24016元,集体单位22060元,其他单位26815元。
制发了《关于对自治区区属企业解决工资拖欠工作检查情况的报告》并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和国家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草拟了《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意见》。
目前,自治区各地、州、市已基本完成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相关信息的发布指导工作。
六、劳动保障法制与监察
向自治区人大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报送了我区2009年至2012年劳动保障立法规划,包括:《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社会保险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工资支付办法》。
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监管,对厅发规范性文件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全年报备文件12件,备案率100%。
全区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案件155件。其中受理151件,不予受理4件。在收到的申请复议总数中,涉及工伤保险的134件占86.5%,涉及养老保险的11件占7.1%,涉及劳动保障监察的9件占5.8%,其他1件占0.6%。
全年,区级劳动保障部门收到申请案件108起,地级以下劳动保障部门收到申请案件47件,分别占总数的69.68%和30.32%。
配合2008年全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的通知》,开展了劳动监察执法年活动。年末,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专职人员577名、兼职人员430人,14个地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启动了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下发了《关于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通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开展了企业工资征信工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信息录入企业征信系统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企业将工资发放和拖欠情况按季度报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备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情况通报给当地人民银行征信机构,对于不守法、不诚信企业,银行在信贷时给予控制,并对企业是否有钱支付工资从银行方面给予监督。
下发了《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划分了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同乌鲁木齐市监察支队两级机构的工作职责。同时,理顺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作制度。
进行了“春节”和“元旦”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全区共检查使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水利、交通、煤矿“四小企业”4742家。涉及农民工12.35万人。对于存在问题的157家用人单位下达了整改指令书,补签劳动合同3.61万份,追发农民工工资4864万元,行政处罚73家。
组织开展了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的通知》,联合公安、工商、人事等部门开展重点打击非法中介活动。全区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979人次,检查职业中介机构457家。其中职业介绍机构257家、人才中介机构53家、以“信息咨询公司”名义从事职业介绍活动的机构147家。查处存在不规范行为的中介机构218家。其中,责令改正142家、实施行政处罚34家、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介绍机构42家。
七、劳动争议仲裁
全区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135起,(其中,集体劳动争议612起), 比去年增长77.4%,结案6542起,结案率为91.7%。
在立案受理的全部案件中。
1、按企业性质分组:国有企业1453起,占20.4%;集体企业775起,占10.9%;港澳台及外资企业212起,占3.0%;私营企业2609起,占36.5%;其他企业2086起,占29.2%。
2、按劳动争议内容分组:劳动报酬2049起,占28.7%;社会保险3508起,占49.2;经济补偿金835起,占11.7%;违约金87起,占1.2%;赔偿金234起,占3.3%;其他案件422起,占5.9%。
3、按劳动关系分组:签订劳动合同1045起,占14.6%; 履行劳动合同2263起,占31.7%;变更劳动合同277起,占3.9%;解除劳动合同2747起,占38.5%;终止劳动合同803起,占11.3%。
在已审结的案件中。
1、按处理方式分组:仲裁解调为2475起,占39.36%;仲裁裁决为3329起,占50.89%;其他方式处理638起,占9.75%。
2、按处理结果分组:用人单位胜诉864起,占13.21%; 劳动者胜诉4130起,占63.13%;双方部分胜诉1548起,占23.66%。
八、 金保工程建设
根据边实施、边开发、边完善的原则,保证了全区11个已上线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软件的正常运行及业务经办。
为2008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提供保障,完成了过渡软件及统一软件两个系统中增发功能的开发工作,全区待遇调整46.17万人,月增资5110.3万元。
目前,“五险合一”社保软件在自治区本级及7个地州上线运行、劳动就业系统(“劳动99”)软件在13个地区上线运行。
对区本级20多万人的医保卡加密口令进行升级完善、对600多家自治区区级单位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
保持养老保险全国监测数据的正常上报,全年上传162.54万名在职职工和46.22万名离退休人员监测数据。
组织安排了劳动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全年共提供咨询服务总量128227个。其中人工接听电话量46826个,自动语音服务81401个。全年自治区中心人工接听电话量45230个,占全区总量的96.6%。
全年共收集、整理、录入、最新出台的政策、文件212个,问答214个,同时根据系统运行情况的需求,对“12333”系统语音菜单及部分功能进行了升级完善。
二00九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