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防动员行政执法行为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持续深化国防动员法治建设,我办牵头制定了《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试行)》《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行)》《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行政检查工作规定(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试行)》《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6 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1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xjgdbzcfgc@163.com
2.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288号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991-2398319
4.传真:0991-2381026
5.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网站(http://rfb.xinjiang.gov.com),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民意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