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97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曹志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创建自治区乡村振兴示范县乡村的提案》收悉,经与协办单位自治区党委农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建厅认真协商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规划引领,高标准做好系统设计
坚持规划先行、依规推进,把握乡村发展规律,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搞建设。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制定《自治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完善《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加强行业部门、乡村干部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培训。县级党委和政府聚焦村庄发展定位,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科学论证把关,确保规划符合实际、顺应民意、彰显特色、落实落地。
二、坚持项目支撑,高质量谋划建设项目
各示范建设单位结合当地实际,围绕示范村建设“八个好”32项标准,摸清短板弱项,制定针对性措施。精准测算项目投资,确保资金有保障、项目能落实。组织相关行业部门或专业机构,对年内项目计划进行综合论证,提前做好土地审批、环评、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调度,确保早开工、早竣工、早见效。召开自治区示范建设现场推进会,让示范建设单位学有榜样、比有标杆、干有目标。
三、坚持加大投入,高成效聚集各类资源
充分发挥行业部门、援疆省市、助力单位和社会各界作用,多渠道筹措和安排资金项目,用好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提高了口援疆资金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的比重,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和土地出让金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纳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范围,引导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形成“围绕一个目标任务、找准一个切入点、协同推进一揽子创建项目”的“三个一”体系。
四、坚持统筹推进,高水平发挥行业作用
定期开展示范建设工作调度,及时开展专题调研,对调度、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打通乡村振兴示范建设工作关键堵点。统筹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加大示范建设支持力度确保有关政策、资金项目优先向乡村振兴示范县乡村倾斜,组织实施的各类示范创建工程优先在示范县乡村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按照“示范带动、有序推进、整体提升、长效运行”原则,依据“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等不同村庄基本现状,协调相关行业部门积极落实“两个优先”,切实发挥好行业部门、援疆省市、助力单位和社会各界作用。加强对各地、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自治区党委一号文件情况的督查,将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纳入督查考核重要内容。对示范建设中乡村规划编制、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确保乡村振兴示范建设行动有力有序。及时总结乡村振兴示范建设经验,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不断取得新成效。
联系人:张鹏武
联系电话:0991-2384043 18999887780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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