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委(宗教局)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公开承诺书 新民宗发[2012]180号 为切实加快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建设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倡行“新疆效率”,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干部职工恪尽职守、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与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向社会公开承诺审批工作周期提速20%。具体如下: 一、权限内成立、变更、注销宗教团体登记的审核的审批周期由法定行政许可20个工作日提速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6个工作日完成。 二、权限内宗教教职人员任职资格以及聘用非本地教职人员(含外籍教职人员)在本地从事教职活动的核准一项中,权限内宗教教职人员任职资格的核准和聘用非本地教职人员在本地从事教职活动的核准审批周期由法定行政许可30个工作日提速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4个工作日内完成;聘用外籍教职人员的核准的审批周期由法定行政许可20个工作日提速至16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的审批周期由法定行政许可20个工作日提速至16个工作日完成。 四、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国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的审批周期由法定行政许可20个工作日提速至16个工作日完成。 五、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编印宗教内部资料出版物的审批周期由法定行政许可20个工作日提速至16个工作日完成。 六、权限内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审批周期由法定行政许可30个工作日提速至24个工作日完成。 七、举办大型宗教活动的审批周期由法定行政许可15个工作日提速至12个工作日完成。 八、权限内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的审批周期由法定行政许可20个工作日提速至16个工作日完成。 九、在宗教活动场所外建造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审核的审批周期由法定行政许可30个工作日提速至24个工作日内完成。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监督投诉电话:0991—2666200 门户网站:www.xjmzw.gov.cn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270号;邮编:83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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