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发〔2018〕51号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厅2018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及未设党委的事业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6月22日
交通运输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制定交通运输厅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全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
二、工作内容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基本要求,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厅及厅机关各部门制定的涉及社会公众的制度,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机关制定发布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政策文件的部门)
(2)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及未设党委的事业单位)
(3)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厅系统涉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事项的相关单位、部门)
(4)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体改法规处)
(5)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做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大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交通运输扶贫攻坚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综合规划处、工程处、农路处、财务处)
(7)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党办<行办>)
3、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8)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交科院、设计院、交职院及厅党办<行办>、厅通信信息中心、厅宣教中心)
(9)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厅党办<行办>)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4、推进线上线下办事服务公开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借鉴推广“不见面审批”等典型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逐步将政务服务由实体大厅转到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提高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
(10)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通信信息中心)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5、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1)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通信信息中心)
(12)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通信信息中心)
(13)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通信信息中心)
(14)配合电子政务办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建设,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通信信息中心)
(15)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牌机制,做好防政击、防集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通信信息中心)
6、用好微信公众号新平台
(16)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厅系统开通政务微信公众号的单位及厅宣教中心)
(17)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厅系统开通政务微信公众号的单位及厅宣教中心)
(18)加强微信公众号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厅系统开通政务微信公众号的单位及厅宣教中心)
7、加强政务热线电话管理
(19)加强“12328”政务热线日常值守和督办考核,提高热线服务水平。(厅属运管局及厅机关通信信息中心)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0)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党办<行办>)
(2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党办<行办>)
(22)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党办<行办>、厅通信信息中心)
(23)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党办<行办>、厅通信信息中心)
8、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党办<行办>、厅通信信息中心)
9、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厅属各单位要结合职责,编制公布公开基本目录。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各部门将公开目录在网上公开,并于10月底前,将公开基本目录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厅属建设局、公路局、运管局及厅党办<行办>、厅通信信息中心)
10、厅属有门户网站的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的审核、发布、管理等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及未设党委事业单位需要在厅门户网站发布的政务信息,必须报厅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厅通信信息中心统一发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及未设党委的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分管领导要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各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确定机构职责,配齐配强人员,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措施落实,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完善领导机制、建立分工合作、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的强大合力。
(三)加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厅将把机关各处室及未设党委的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范畴,权重不低于4%,厅属各单位也要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范畴,按照不低于4%的分值比例对本系统所属单位进行考核。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对单位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