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自治区党委坚强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次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聚焦落实“六稳”“六保”工作,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0年,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并落实配套指施。利用我局办公场所公共区域“视频播放器”,及时公告和宣传国家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等相关信息;落实了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开辟“互动交流”专栏,及时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改进。二是对照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完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依托新疆政府服务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将我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能也在网站进行了公示。三是积极配合完成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按期分阶段完成系统内目录梳理和实施清单维护相关工作、为推进我局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四是提高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融资担保机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货款公司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及时在官方网站上进行更新,形成常态化。将2019年度批准设立、注销的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对正常经营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对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年审结果等在我局网站进行了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在我局官网发布《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等“7+4”类机构非现场检查工作指引》等文件,指导各地监管部门依规开展监管工作。及时公布新疆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自愿退出且网贷风险已出清机构名单。五是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内网应用。依托门户网站,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把门户网站作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开设公告通知、信息公开、工作动态、监管专栏、政策解读等专栏。及时公开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金融支持“六稳”“六保”措施,公开金融支持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措施。六是规范政务公开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按“三公”经费透明公开要求,及时公布了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和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十一次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严格按照2021年自治区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做好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满足经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二是严格执行“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推进抽查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7+4”类金融机构日常监管。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政策解读,提升监管服务水平,推动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7+4”类机构高质量发展,更好为各类市场主体服务。三是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我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快推进“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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