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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逢“4•15”,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每个人都应做到这几点!

日期:2022-04-14 13:15:15 作者: 来源:广电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明天(4月15日),我们将迎来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关于国家安全所包含的内容,你究竟知道多少?你是否了解公民维护国家安全应该履行哪些义务?你是否仍感觉国家安全与你的日常生活距离很远?

泄密隐患,防不胜防

事实上,一些侵害国家安全的事情很可能就发生在你我身边。

也许你只是一位普通的摄影爱好者,某次去海边旅游无意间拍摄到军港照片并将其上传到网络;也许你只是一位在校学生,给国外同学发送了一份重点实验室工作报告;也许你只是一位国企员工,在网络上回复了一个敏感话题,被某“杂志”约稿;也许你只是一位普通市民,家住军用机场附近,在被陌生人热情搭讪后,你与其彻夜长谈……

恐怕在一些人看来,这些行为非常普通,并无“玄机”可言。其实不然,正是这些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无心之举,却可能导致国家秘密的泄露,成为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潜在威胁。

信息化时代,每个人接触世界的机会大大增加。这种情况下,境外间谍情报机构瞄准的,已不再局限于涉密人员。有些普通人虽然一开始不掌握国家秘密,但是间谍可以通过多种手段对其进行技能训练、势力培植,将其培养成搜集、窃取我国家秘密的“棋子”“帮凶”,进而危害我国家安全和利益。

我们必须认识到,维护国家安全,绝不只是个别部门工作人员的义务或特权,而与每位公民息息相关。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增强自身安全保密意识,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那么,我们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照片不能任意拍。不要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拍照,更不要在朋友圈分享部队训练、武器装备等照片。

    二、朋友不能随便交。对网络上某些“不请自来”的好友要提高警惕,千万不要在未识别对方身份时即向其透露自己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及工作内容。

    三、工作不能盲目找。求职时应擦亮双眼,遇到对方以兼职、征稿为幌子索要信息、套取情报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拒绝。

    四、器材不能违法买。不非法购买或出售卫星数据接收卡、无线摄像笔、实时视频无线监控器、GPS跟踪定位器、钥匙扣密拍器等专用间谍器材。

    五、信息不能任性晒。不要随意在互联网上泄露自己的工作经历和工作性质;尤其是军事爱好者不要过多暴露自身信息,以防被别有用心者盯上,进而予以腐蚀拉拢和策反。

六、线索不能擅自瞒。除此之外,也要提醒大家,一旦发现可疑线索不能擅自隐瞒。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家安全不仅是国家的事,更与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让我们一起,绷紧守护国家安全之弦,严守国家秘密,构筑起反间防谍的钢铁长城!

                           

                            自治区国家保密局宣

转自《保密观》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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